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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伊迪絲看著艾比與自己的合照,眼淚簌簌落下……”

葛語曦瞪著螢光幕上“劇終”兩個字,足足半分鐘,胸膛始終起伏不定。

兩個女主角的遭遇,實在太悲慘了。

----一對共同生活了五十年的同性戀人,因其中一人突然去世,餘下一人驟然面對感情及經濟上的雙重打擊,不知如何渡過餘生……

葛語曦知道這橋段並非憑空創作,而是真人真事。

同性戀愛關係一向不受法律保障,要是沒有預早籌謀,下場之悽慘,實在不難想像。

葛語曦想起自己和戀人閔迎樂。

----閔迎樂是畫家,靠教小學生畫畫賺取零用。

----兩人同住在葛語曦的房子裡,家庭開銷全仗葛語曦負責。

----兩人的戀情不被家人接納……

葛語曦努力打拼經年,薄有恆產。雖有戀人,但法律上是單身,一旦離世,按照法規,資產將全部贈予父母弟妹。

可以想像,閔迎樂將猶如劇中人,不單被趕出居所,甚至連一張遺照,也幾乎得不到……

不,葛語曦緊握拳頭----自己絕對不能讓愛人承受這種絕望和痛苦,一定要替她想出妥善方案。

想了又想,葛語曦決定立遺囑。

葛語曦當然知道,以自己四十芳齡,立遺囑是有點早;但所謂「意外意外,意料之外」,誰也說不準是否可以見到明天的太陽。

她深愛閔迎樂,決意把所有危險因子消滅。

她找來白紙,一一細列自己的資產。

----小房子市價600萬,按揭200萬,每月供款1萬。

----股票市值30萬。

----存款40萬。

----人壽保險額100萬。

----少量金幣……

葛語曦暗忖,父母養育劬勞未報,若然自己辭世,應要為他們留下些許資財,以頤養天年。所以保險金、股票和現款,全部留給他們。

而小房子,當然留給閔迎樂。

但葛語曦回心一想,把房子送給閔迎樂,真的是為她好?

----閔迎樂三十不到,儼如溫室小花,天真單純,要是遇上壞人,給人欺騙……

----房子還未供完,給閔迎樂送房子,等於同時也給她送上債務,她怎能負擔?

----父母弟妹得知自己把房子留給閔迎樂這「外人」,要是心有不甘,跟她對簿公堂……

葛語曦越想越怕,擔心自己要是一步走錯,不單不能為閔迎樂留下保障,反替她埋下地雷。

反覆思量,葛語曦終於約丁柏言見面。

----丁柏言是葛語曦的前度,比她年長十年,人生經驗和閱歷也十分豐富。兩人雖已分手,但一直保持友好關係。

葛語曦把心中難題告訴丁柏言。

丁柏言耐心聽罷,喝口玫瑰花茶,施施然說出意見。

----把房子的使用權留給閔迎樂;擁有權則由遺產執行人托管,直至閔迎樂滿四十歲才交還。

葛語曦一聽,便拍手叫好。

----自己擔心閔迎樂年輕易受騙,現在要待她到不惑之年才把產權交給她,當然穩妥得多。

----雖然沒有產權,但閔迎樂可自住可出租,靈活性高。

丁柏言還建議,不要怕花錢,一定要到律師樓辦理遺囑,有專業人士見証,家人想生事,根本沒門。

葛語曦連連點頭受教,由衷感謝對方的金石良言。

丁柏言看著葛語曦由滿臉擔煩憂慮轉為舒懷笑臉,心中不由一陣感慨----這主意當然好,畢竟是自己絞盡腦汁才想出來的;當年為了眼前人,自己可是偷偷籌謀了好久……

 

-全文完-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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